在介绍缅甸公司法之前,先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些常见名称的定义。了解这些名称有助于更好地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。
特别是在经济、投资和公司事务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情况下,每位公民都有必要对此有所了解。以下是公司法中的一些名称和定义:
1. “授权代表”是指由外国公司或机构任命的代表,通常常住于缅甸境内,代表该公司或机构处理法律事务。
2. “董事会”是公司做决策的核心团队,通常由多个董事组成。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则该一人董事。
3. “公司”是根据缅甸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,包括任何现有公司。
4. “法人实体”是指根据缅甸法律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公司或组织,不管是否在缅甸注册。
5. “现有公司”是指以前根据已经废止的法律成立和注册的公司。
6. “外资公司”是指在缅甸境内成立,但由外国公司或外国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35%股份的公司。
7. “海外公司”是指在缅甸以外的地方成立的公司。
8. “私人公司”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:
• 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(不包括员工)。
• 不能向公众发售股票或债券。
•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份的转让。
9. “公众公司”是指不属于私人公司范畴的任何公司。
10. “小型公司”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:
• 员工人数不超过30人(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人数)。
• 上一年度的总收入不超过5000万缅币(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金额)。
11. “子公司”
• 由另一家公司控制董事会的组成。
• 另一家公司持有该公司超过一半的表决权股份。
• 另一家公司持有该公司超过一半的发行股份。
• 子公司的子公司也算作母公司的子公司。
以上就是缅甸公司法中常见名称 的定义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

